首先,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其次,审批机关应自接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企业应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若中方投资者获得企业全部股权的,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须向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关自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发出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
一、中外合资股权转让转让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
1、企业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及主管部门的转报文(正本)
2、出让方投资者关于股权变更申请书(盖出让方投资者公章、出让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字)(正本)
3、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方书(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内容见附件)(正本)
4、修改后企业的合同、章程(正本)
5、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须经企业原董事会全体董事签名)(正本)
6、批准证书正、副本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后二者复印件即可)
7、涉及新的投资者应附新的投资者法人证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或护照)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8、企业新一届董事会名单、经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各董事委派书(正本)及董事成员身份证(复份证)
9、其它需要的文件
(1)股权变更若涉及中方是国有资产转让的,必须提交乍业资产评估报告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书。中方是集体企业需提出其主管部门同意函。中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提交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以各股东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
(2)申请转让变为内资企业,不需提交“新合同、新章程”。但应注意:A、转让时,企业必须进行内部清算,原企业的债务如何偿还,应明确未偿还清的债务由内资企业来承担保;B、通知企业向海关、税务等部门办理完税手续;C、审批机关做出同意变更的批复,关缴销企业批准证书,15天内向工商门发出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
(3)涉及投资者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需提交经全体董事成员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4)投资者系香港注册的企业法人应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处公司股东及董事构成情况证明材料;其他地区或国家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当地工商注册机构证明公司股东及董事构成情况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5)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承诺书,承诺本企业提供的所有相关材料(包括印章、所有签字)真实、有效,否则应负提供虚假材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一)公司依法设立公司是股东的载体,股东权依赖于公司的存在。如果公司没有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人当然不能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也不具备转让股权的资格。(二)股东依法取得股东资格作为公司的股东,无论是原始出资人还是继受获得公司股份的受让人,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股东资格。(三)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四)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企业设立时的登记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变更登记工作的指导,负责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优化服务,为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