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给内资企业需要经历股权转让、补交税款和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的流程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一致,交易完成后需要税务机关、海关报税补税。等到税款全部补交完成后,分别由两方企业向工商部门、外管局提出变更登记,最后收购方可以支付股权转让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