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1821-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通信机房温度、相对湿度、洁净度、静电干扰、噪声、强电、电磁干扰、
接地和防雷、照明、安全、集中监控管理和检验等要求。
本标准适适用于全国通信中心机房和其它辅助机房。
本标准适适用于设计和使用通信中心机房时对环境条件要求。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下列文件中条款经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其随即全部修改
单(不包含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激励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各方
GB/T 14623-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
GB4385-1995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T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YD/T754-1995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YD/T1051-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5098- 通信局(站)防雷和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SJ/T10796-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则
3定义
1. |
|
3.1通信中心机房CentralRoom for Telecommunications
通信中心机房范围定为全国一类、二类、三类通信机房并见表1
表1各类通信机房及设备设置所在地
一类通信机房 | 二类通信机房 | 三类通信机房 |
DC1、DC2 长途交换机; | 汇接局、关口局、 | 市话端局通信机房; |
骨干/省内转接点; | 当地智能网SCP、 | 城域网汇聚层数据机房及所属 |
骨干/省内智能网SCP; | 当地传输网骨干节点、 | 动力机房; |
一二级干线传输枢纽; | 当地数据骨干节点(含城域 | 长途传输中继站、 |
骨干/省内骨干数据设备; | 网关键层设备); | 一般基站、 |
国际网设备(ISC、TSTP); | IDC 机房、 | 边际网基站、 |
省际网设备(TMSC1、HSTP); | VIP 基站、 | 网优基站。 |
省网网路设备(GSM 交换系统、 | 无线市话关键网络设备及所属动力机 | |
智能网); | 房、 |
全国CMNET 骨干网;
国际业务网关系统;
服务和关键用户(要害部门)交换设
备、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通信机
全国集中建设负担全网或区域性业务业务系统 房。
(如:RADIUS 系统、中央DSMP…)
3.2 洁净度 Cleanliness 注:处于分界不清通信机房或设备处于交集所在地机房,提议按上一类机房环境要求实施 |
通信设备运转中使用接地系统称为工作接地。
3.4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earthing
为了将事故过电压限制在非危险范围内而使用接地系统称为保护接地。
3.5 强电 strong electricity
包含雷电和电力线高压两个方面。
3.6 消噪器 Noise Eliminator
关键用于治理空气动力性噪声,通常安装在设备进、出风口上,使气流能够顺利经过,又能
有效地阻止噪声传输一个装置。
3.7 无人值守机房 unattended room 符合安全要求,实现远程监控,可进行无人值守通信机房。 |
|
1.温度和相对湿度要求
4.1通信机房温度、相对湿度及温度改变率可依据通信设备本身技术要求及对环境不一样要
求而确定。
4.1.1通信机房内温度划分为三类:
一类通信机房:10℃~25℃;
二类通信机房:10℃~28℃;
三类通信机房:10℃~30℃。
4.1.2通信机房内相对湿度划分为三类:
一类通信机房:40%~70%;
二类通信机房:20%~80%(温度≤28℃,不得凝露);
三类通信机房:20%~85%(温度≤30℃,不得凝露)。
4.2 对室温改变范围有特殊要求通信机房,其参数见表2。4.1.3 通信机房内温度、湿度改变率应<5℃ /h。(不得凝露) | |||
蓄电池室 | 一、二类 | 15 ~ 28 | 20 ~ 80 |
三类 | 15 ~ 30 | ||
柴油发电机组机房 | 5 ~ 40 | ----------- |
注:1.机房温湿度系指在地面上2m和设备前方0.4m处测量数值。
4.3对于温湿度要求比较严格机房(如一类机房),通常应配置专用空调器,并含有制冷、
滤尘、加湿、除湿、温湿度自动控制功效和低湿告警功效。其温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回风口。
4.3.1专用空调应能连续工作,设计时要考虑有备用。送风方法宜采取以下形式:
1.a) 不设活动地板时:风帽上送风,空调正面下侧回风方法;风道上送风,空调正面下侧
回风方法,风道高度应满足工艺设备提出要求。
2.b) 设有活动地板时:地板下送风,空调顶部上回风或吊顶回风方法,并要有预防冷凝水
滴漏方法。
3.c) 采取悬吊安装空调设备时:空调设备和风管出口不应安装在通信设备上方。
4.d)机房层高做风管或活动地板无空间时,对于散热量大机房,可考虑下送风做静压箱方
法。
4.3.2空调送风要通畅。
对于空调器采取下送风、上回风,其活动地板下面离地面应有400mm~500mm空间,而且活
动地板下布放线缆要设走线缆槽,预防空调送风通道堵塞。
对于空调器采取下送风时轻易结露,为了预防结露可在送风口加静压箱或在下层楼顶部加不
燃型保温材料。
4.3.3当机房空调加湿和除湿度仍达不到湿度要求时,应采取辅助加湿除湿方法。如安装滤
尘加湿机或除湿机。
1.
5.1 通信机房内灰尘粒子不能是导电、铁磁性和腐蚀性粒子,其浓度可分为三级: |
直径大于5μm灰尘粒子浓度≤30粒/升。
三级:直径大于0.5μm灰尘粒子浓度≤18000粒/升;
直径大于5μm灰尘粒子浓度≤300粒/升。
5.2各类通信机房内灰尘粒子浓度要求见表3
表3各类通信机房内灰尘粒子浓度要求
机 房 类 别 | 直径>0.5μm | 直径>5μm |
灰尘粒子浓度 | 灰尘粒子浓度 | |
一类通信机房 | 二级 | 二级 |
二类通信机房 | 二级 | 二级 |
三类通信机房 | 三级 |
|
有特殊要求机房内灰尘粒子浓度要求 | ||
IDC 机房 | 一级 |
|
蓄电池室 | 三级 | 三级 |
柴油发电机组机房 | 三级 | 三级 |
5.3对通信设备有腐蚀性气体和对人身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应预防流入通信机房。
5.3.1通信机房在选址时,应注意选择通信机房周围无散发有害气体工业企业。具体机房位
置选择可参考表4要求。
表4通信机房位置选择参考表
技术要求(m)
指 标 | 一类机房 | 二类机房 | 三类机房 | 备 注 |
位 置 名 称 | ||||
距离停车场距离 | >20 | ≥20 | ----- | |
距离铁路或高速公路距离 | >800 | ≥800 | ----- | |
距110kV 及以上高压变电站 | >500 | ≥500 | ≥500 | |
距离机场、化学工厂有危险区域、掩埋 | >400 | >400 | ≥400 | 不包含各场所本身使 |
式垃圾处理场等距离 | 用机房 | |||
距离军火库 | >1600 | >1600 | ≥1600 | 不包含本身使用机房 |
距离核电站危险区域 | >1600 | >1600 | ≥1600 | |
5.4 对达成二级及二级以上洁净度及灰尘粒子浓度要求通信机房 5.3.2 蓄电池放出有害气体应排出室外。 |
人新鲜空气量大于30m3/h)。
1.
2.静电干扰
3.
6.1对地静电电压值要求
程控机房及控制室、数字传输机房、IDC等关键机房,对静电要求较严格。机房内地板、工
作台、通信设备、操作人员等对地静电电压绝对值应大于200V。
6.2地面防静电要求
6.2.1 通信机房敷设防静电地板时,防静电地板应符合SJ/T10796-要求技术要求。其表面
电阻和系统电阻值均为:1×105Ω至1×109Ω。
6.2.2通信机房采取架空布线方法时,应采取防静电耗散材料做为铺垫材料,铺设后走线架
(槽)表面电阻及任一点和地之间系统电阻均为:1×105Ω至1×109Ω。
6.3墙壁和顶棚防静电要求
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光滑平整,降低积尘。许可采取含有防静电性能材料。
6.4工作台、椅、终端台防静电要求
机房内工作台、椅、终端台应是防静电。台面静电泄露系统电阻及表面电阻均为:1×105Ω
至1×109Ω。
6.5静电保护接地要求
6.5.1静电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6.5.2 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支架、墙壁和顶棚金属层应接在静电地上,整个机房形成一个屏 |
鞋,不得在机房内直接更衣、梳理。
6.6.3设备到现场后,需待机房防静电设施完善后方能开箱验收。
6.6.4机架(或印刷电路板组件)上套防静电罩,待机架安装在固定位置连接好静电地线后,
方可拆封。
6.6.5使用工具必需是防静电。
6.6.6在机架上插拔印刷电路板组件或连接电缆线时,应戴防静电手腕带。手腕带接地插入
机架上防静电塞孔内,腕带和手腕皮肤应可靠接触。腕带泄漏电阻值应在:1×105Ω至
1×107Ω范围内。
6.6.7 备用印刷电路板组件和维护用元器件必需在机架上或防静电屏蔽柜(袋)内存放。
6.6.8机房内图纸、文件、资料、书籍等必需存放在防静电屏蔽柜(袋)内,使用时,需远
离静电敏感器件。
6.6.9外来人员(包含外来参观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需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在
未经许可或未戴防静电腕带情况下,不得触摸和插拔印刷电路板组件,也不得触摸其它元器
件、备用件等。
7噪声
7.1通常情况下,通信机房内背景噪声不宜大于60dB。
7.2机房防噪声要求:
7.2.1通信机房控制室及值班室噪声通常小于62dB。
7.2.2降低机房内部设备噪声,应选择噪声小通信设备,可从根本上降低机房内噪声。
7.2.3专用空调应选择噪声小空调。
环境噪声对通信机房影响。 |
通信机房。
b)对城市区域内最大影响不超出GB3096-1993 中要求值要求并见表5。
表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要求
1. | 0 | 类 别 | 区 域 | 昼间(dB ) | 夜间(dB ) |
疗养区、高等级墅和宾馆区 | 50 | 40 | |||
1 | 居住、文教机关区 | 55 | 45 | ||
2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60 | 50 | ||
3 | 工业区 | 65 | 55 | ||
4 |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 70 | 55 |
注:所测量点选在离任一建筑物距离大于1m,传声器距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2m。
8 电磁干扰 1. |
|
8.1工频磁场
各类机房内任一点工频磁场强度应小于或等于1A/m。
8.2射频电场
8.2.1一类、二类通信机房内任一点射频电场强度应小于或等于1V/m。
8.2.2三类通信机房内任一点射频电场强度应小于或等于3V/m。
标准号 | YD/T 1821- 标准起源: |
汉字名称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 |
复审日期 | -08-15 |
起草单位 |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企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企业、中国铁通集团、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中达电通股份、温州市创力电子、艾默生网络能源、中国网通 |
集团、中国联合通信、中国卫星通信集团企业 |
熊兰英、杨世忠、高健、王平、陈忠民、张清贵、王殿魁、、王英、余斌、张炎、周
起草人
亦君、牛志远
归口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中国家标准准分
M41
类
国际标准分类 | ICS 29.200 | |
标准状态 | 标准状态、替换、引用关系等信息只对网员开放, | |
本标准要求了通信中心机房温度、相对湿度、洁净度、静电干扰、噪声、电磁场干扰、 |
摘要 | 防雷接地、照明、安全、集中监控管理和检测方法等要求。 | |
适用范围 | | |
本标准适适用于通信中心机房和其它辅助机房设计和使用时对环境条件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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