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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 篇28

2024-07-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重庆西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资质等级: 甲 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 编制工程量清单 □ 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 □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其它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 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 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 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 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 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 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5)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 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 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 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2、支付方法:

  (1)招标人代理费:全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约违约金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人两份,代理人两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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