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元)。
三、屋内主要设施: ,押金: 元,等租期结束后退还押金。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网络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可私自将此房屋转租他人,如须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索取违约金,如现住人找不到乙方则由现住人承租,否则甲方有权勒令其于当日内搬出。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到期后,甲方验收,乙方交还钥匙,协议解除。
八、在承租期间,双方不得中途违约,如果甲方违约,双倍退还租金,但因拆迁,占地等特殊原因造成的,甲方应按月退还剩余房租,并赔偿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剩余房租以及押金,住超一天,每天按50元计算。
九、如租期已到,乙方不交钥匙,甲方有权强行打开房门,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在承租期间,一旦发生人为的水灾、火灾、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一、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交款即生效。
注:此房不得从事传销等非法活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