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走私犯罪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保留尤为重要。收集证据需要依法依规,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证据收集不妥或不规范,可能导致无法成案或者案情不清。走私犯罪涉及较广,涵盖海关、仓库、货运等多个环节,因此,证据的收集和保留需要积极主动地进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人民团体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作案线索或者犯罪活动正在进行,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查明犯罪事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书证、物证等证据,经过质证,与其所证明的事实相符合,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依据表明,走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和保留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为将来的审判和量刑提供有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