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需申请,可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向法院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附带民事诉讼须在立案后提交起诉状。
法律分析
诈骗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人是不需要申请的,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向人民法院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拓展延伸
诈骗案件中的民事赔偿程序及申请要求
诈骗案件中的民事赔偿程序及申请要求通常涉及以下步骤。首先,受害人应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警方将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同时,受害人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在民事诉讼中,受害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诈骗的事实和损失的金额。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并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是否支持民事赔偿请求。如果判决支持赔偿请求,受害人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回赔偿款。在申请民事赔偿时,受害人应注意适用的时效期限和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诈骗犯罪中,如果需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人无需申请,可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向法院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附带民事诉讼应及时提起,并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在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可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警方将展开调查并决定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同时,受害人可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并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是否支持赔偿请求。受害人应注意适用的时效期限和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