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家居装潢投诉居高不下,因家居装潢引起的各种质量纠纷屡见不鲜,而装潢公司利用消费者在装潢方面的盲区和过份信任,尽出恶招,让消费者屡屡上当。近日,老年消费者周某就被某装潢公司“黑”了一下。 周某于不久前因拆迁分到了三房一厅的一个单元。因儿子长年在外开出租车,自己及老伴年事又高,装潢的事就委托年青时的熟人装潢公司老板汤某操办。周心想,请熟人装潢能放心,于是就与汤某签订了总额为6万多元的全包装潢合同。周想,有了这份合同,装潢质量就上了保险。可是当周某高高兴兴搬进装饰一新的新房才一个多月,三个房间的地板就出现拔缝和隆起。找来汤某给个说法,周某先称是天气潮湿,消费者未关好门窗造成所至,后又推说是厂家地板质量问题,总之与己无关。那么,真的象汤某所说的与其无关吗 首先,周某与装潢公司签订的是一份全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据周某称,为贪省心、省事,就采用全包的形式,把工程包给汤某做,而汤某看到包工包料更容易赚钱就答应下来了,那么依据这份合同,我们认为,不管是装过程中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还是材料质量问题,装潢公司都应承担责任。其次,审查发现,该合同中未对地板使用何种品牌和具体的价格作出约定,这就给汤某在先择地板时留足了赚钱空间,尽量拣价格低廉的买,实际上汤某买了一种价格为150元每平米的免漆地板,连汤某自己也未曾搞清楚是何材质的地板,这样的装潢就难以保证装潢质量。再次,汤某未按照地板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在铺设地板时进行必要的防潮防蛭等处理,而作为专业从事装潢的汤某应懂这方面的道理,但为总包之后更赚钱,硬是把这必要的支出也给省下来了。由此,我们认定汤某负有不可御的责任。此案虽然周某获得了2100元的赔偿并由汤某负责修复,但还是心存阴影,经此,周某才知道家居装潢不能一包了之,在装潢时应注意几点:一是要签订规范的装潢合同,条款不能马虎,要对工程项目、用材、价格等有明确的约定;二是对进货材料要进行验收查实,即便是包工包料亦应把好进货关,三是在施工期间,要有人现场监督,防止施工人员偷工减料或材料调包,每项子工程完工时要进行验收,只有验收没有问题后才进行下一项工程;四要约定违约责任,最好约定留一部份尾款暂不支付,作为质量保证金,一旦出现争议时使自己处于有利位置。 总之家居装潢签订正规合同必不可少,而采用包工包料也不能一包了之而放松必要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