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
被投资单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第二步:申报
点击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所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三)表内的填写
“收入总额”:填写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填写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债而取得的应予免税的利息。
“成本费用”:填写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营业成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营业费用”: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管理费用”: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
“税金”: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损失”: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投资者减除费用”: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1)纳税人为非合伙企业合伙人的
第43行38行-第39行-第41行-第42行
(2)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
第43行第38行-第39行)×第40行-第41行-第42行
“税率”,“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43行计算得出的数额进行查找填写。
“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纳税人填写本行的,应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已预缴税额”:填写本年度在月(季)度申报中累计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