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18岁以下和18岁及以上公民更改身份证姓名的申请流程和相关法律知识。更改姓名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变更申请书、单位证明信等。在审批通过后,即可完成改名手续。同时,本文还介绍了相关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关于更改身份证姓名
在18岁以下的情况下,更改身份证姓名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在18岁及以上的情况下,则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本人户籍登记的姓名相一致。因此,更改身份证姓名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来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需要提供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其原始身份证信息的真实性。
2. 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与其姓名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其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符。
3. 单位或学校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其工作单位或学校开具的证明,证明其姓名已经得到正式的变更。
4. 公安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签发的《身份证姓名变更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身份证姓名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姓名变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等。
综上所述,更改身份证姓名需要提供以上五种材料。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以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结语
更改身份证姓名需注意相关规定和申请材料。18岁以下的情况下,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在18岁及以上的情况下,则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