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营业执照一般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设立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股东的身份证明。4、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店铺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以下的资料才能够开店办营业执照: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件;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3、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申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2、注册申请书;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个体户注销营业执照需要的手续有:1、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3、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4、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更改营业执照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更改营业执照法人具体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1、需要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变更法人决议;2、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3、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查,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网店的营业执照可以用来上车辆牌照吗?
法律分析:办营业执照可以上车牌。以公司企业名义办理车牌的,需要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法人章。所以一般注册公司后拿到营业执照还要办理其它相关证件,刻章等事务。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