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破产申请
(二)立案审查
(三)案件受理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
债权的申报登记——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