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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重庆南岸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2024-07-01 来源:意榕旅游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重庆市南岸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南岸区征收土地人员安置补偿标准:3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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