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一般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论处。如果发现非法集资可以打110报案,也可以直接到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
法律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十八条 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正蠢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樱棚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脊清则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