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为纯洁语言、规范书写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继续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师生语言、文字达到标准、规范,尤其是语文教师,率先垂范,纠正方言,说、用普通话写规范字。
3、规范校内语言,使全体师生自觉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4、清理社会上各种不规范用字。
三、具体要求:
1、认真制定本校推普工作计划。
2、要求每位教师用普通话上课。
3、学校定期举行各种类型的推普活动。
4、学校把每位教师普及普通话工作情况,作为评模、评先、量化考评内容之一。
四、活动安排:
九月份:1、制订计划,健全组织。
2、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辅导。
十月份:1、师生演讲会。
2、对学生写规范字习惯调查
十一月份: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调查与辅导。
十二月份:学生讲故事培训及辅导。一月份:培训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