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就承包经营的事宜,本着公平、公正、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销店名为:
地址: 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范围:
二、经营权的取得:
1、乙方需向甲方每年缴纳经营利润共计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于 年 月 日预先缴纳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做为经营利润保证金,并与 年 月 日前缴纳余额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三、承包经营方式:
1、店面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包含店内所有物品,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物品清单为准),承包期间店内所有设施归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保证店内所有设施的完好;
2、承包期内乙方享有该店面的使用权,同时行使所在店面的经营管理权;乙方自行负责店面水、电等各类费用和员工工资的支付;
四、乙方的年销售任务:
1、为保证甲方在 店的品牌代理权益,乙方作为该品牌的承包经营者,承包期满之时面铺任务销售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2、如若承包期间乙方因人为原因导致亏损面临关门,乙方应当照价赔偿甲方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3、乙方在协议到期之时若面铺升值多于 万元整以上,升值部分归乙方所得。
五、权利义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的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负责。操作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需双方配合的,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尽力将事情完美解决。
六、合同有效期:
协议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它预定:
承包期限满后乙方应如数归还店所有物品(详见附件),如有损坏或缺失的按移交时市价赔偿;如甲方续继将店承包出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本协议一式二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