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绿化模范县是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根据市、县有关创建省绿化模范城市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就加快我乡创建省绿化模范县工作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体,积极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培育、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创建“省绿化模范县”既是贯彻执行县府创模工作的需要,也是提高乡生态环境,加快生态建设的需要。因此围绕建设绿化模范县的战略目标,立足乡地县实际,全面启动争创“省绿化模范县”工作。
现状分析
乡区域面积26平方公里,集镇建成区面积28.46公顷,其中集镇建成绿地面积约8.54公顷,达到30%。我乡将以这次创建“省绿化模范县”为契机,进一步促进生态的建设。
目标和任务
(一)绿化目标
1、城市绿化布局合理,体现以人为本。社区要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绿地、公园或者广场。公园、绿地规划科学、植物配置合理,突出以乡土树种和乔木为主。注重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停车场绿化的建设。集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以上,绿地率达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4.5平方米以上。
2、乡主干道绿地率达25%,村道路绿地率达15%以上。
(二)群众绿化工作
1、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绿地率达40%以上。工业企业、交通枢纽等绿地率不低于20%。70%以上的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绿地率达到县级标准。
2、河道及道路沿线绿化良好,生态景观突出。
(三)农村绿化工作
1、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
2、乡政府所在地和村绿化覆盖率分别达45%和50%以上。
为达到上述指标,至 年9月,需新增苗圃共计300亩。
(四)义务植树工作
1、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把任务分配到下属各个单位,保障森林覆盖率达到预期标准。制定义务植树的规章制度,拥有完善的义务植树的管理办法,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考核制度。对所植片林进行有效管理,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2、建立乡、村干部义务植树示范点。
(五)宣传报道工作
各村、居委和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宣传发动,组织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使群众对创建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加大群众参与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建绿化模范县知晓率达85%以上。
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乡创建省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创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工作。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乡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将对各项建设任务进度和质量随时进行检查,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予以严肃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创建工作成果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绿化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3、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加大绿化投入力度,安排落实好各项创建工作所需的经费。落实资金投入,完成造绿任务,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落实政策,明确职责。为提高各单位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标。
4、依法治林,巩固成果。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林木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和爱林护林的村规民约,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创模成果。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乡宣传部门要制定创模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宣传栏、政府简报等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创模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主要措施等有关内容,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和参与创模工作的热情。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张贴创模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创模工作宣传力度。创建省绿化模范县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委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一致,按照乡统一部署,落实造绿任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方法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组织建立、方案实施、自查自纠、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组织建立和制定计划阶段( 年9月至 年3月)
1、建立乡创建“省绿化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2、对全乡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找出差距,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推进阶段( 年4月至 年5月)
1、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检查督促各项创建工作的实施情况。
2、实施具体方案,并做好其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 年6月至 年8月)
由乡林业站按照乡创建省绿化模范县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申报验收阶段( 年9月)
1、整理、汇编相关创建“省绿化模范县”工作资料。
2、迎接县绿化委员会按照省绿化模范县检查标准,组织检查、验收。
创建“省绿化模范县”是乡党委、政府今年全力推进的一项实事工程,也是建设生态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