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友好的原则下,特定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门面转租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叁拾伍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其中包含甲方余下的两个月租金及保证金,乙方不予另行支付给甲方)。
甲方需协助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与业主办理本商铺租赁合同,甲方承诺乙方和业主所签合同的租金与甲方和业主所签合同租金一致。
乙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生效后,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即作废。
三、甲方现有的设施设备除桌凳以外,其他的一切设备都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迁出。
五、甲方现有的设施设备数量:
六、甲方与业主合同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并作废。
七、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若甲方违约双倍赔偿乙方转让费合计柒拾万元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