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纠执[ ] 号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年龄、罪犯所在监管场所。
三、原判决、裁定情况和执行刑期情况,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
四、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包括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
五、认定批准决定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可表述为: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纠正意见。可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提出纠正意见,请依法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予以纠正。
年 月 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