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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赠与契约(附负担)

2024-06-26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不动产赠与契约(附负担)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扶养赠与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赠与标的物

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自愿赠与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应按约定履行扶养甲方的义务,否则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第三条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第四条 甲方对不动产负瑕疵担保责任,若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应将赠与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与乙方。

第六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负担与不动产标的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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