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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动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2024-06-26 来源:意榕旅游网

旧机动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____身份证号:____

乙方(购买方)____身份证号:____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主,车牌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登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成交。

二、乙方应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工作_____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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