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造范围和对象
1、改造范围
双庄镇境内居民家庭、门面用房、党政机关、公共用水设施等。
2、改造对象
改造范围内目前仍在使用非节水型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一次冲水量大于9升的座便器的居民家庭住宅,及目前仍在使用非节水器具的各类用水单位和公共用水设施。
二、改造要求
按照建设部《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实施用水器具改造,达到下列要求:
1、拆除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使用快开式陶瓷阀芯密封水嘴。
2、对一次冲洗水量大于9升的便器水箱进行节水改造,或采取节水措施,更换可调式排水阀。
3、对沟槽式自动冲洗水箱进行改造,改为可控系统。
三、改造任务
按要求必需在5月10日前全部完成居民家庭推广安装节水型水嘴和座便器改造任务。
四、改造经费
1、居民、门面用房及公共用水设施节水器具改造经费由所在居委会承担。
2、机关单位的节水器具改造费用,由各自单位自行承担。
五、材料采购
居民家庭水嘴改造的材料采购和施工安装队伍选择,由各居委会自行按标准执行,集中采购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产品。(指导批发单价8元/只左右)
六、各单位职责
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辖区内节水器具改造方案的细化、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施工安装队伍的选择和管理;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用水单位节水器具改造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节水器具改造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详细填写《节水器具更换登记表》,于5月10日前全面完成节水器具更换工作,并同时汇总上报实际完成改造户数以及耗费资金等资料,将于5月底迎接省市两级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