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年,全处安全生产工作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安全监管“网格化”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建设,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强化基础工作,深化专项整顿,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为确保“十三五”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红线意识。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资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实现办事处、各部门、各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强化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办事处安办协调督办力度,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中“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通过督查督办、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持续改进对各村、社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加大考核权重。及时向办事处纪委办、组织室报送安全生产情况。
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四)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切入点,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党员干部全覆盖、处属各单位全覆盖、各村(社区)干部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五)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12·2”交通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要内容,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通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集中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六)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复评工作,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创建水平。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推进全处小微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升级。
(七)提高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运行质效。按“扩面增量提质”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力争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在完善隐患排查清单编制、规范系统运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两化”系统排查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的作用。
(八)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依托全处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发挥各村、社区网格员安全生产宣传员、事故上报信息员和隐患排查整改协查员的作用,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有机结合,实现安全监管“网”与“点”的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九)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制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强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宣传教育培训、“三同时”监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行政监督执法等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和报备。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完善救援现场指挥机制,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
四、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监管督查工作
(十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按照单位职责,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办事处督查相结合,统筹部署、齐头并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采取清单式排查、邀请专家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十二)深化“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完善工作机制,整合部门、社区、村、企业、公众等多方力量,健全排查网络,加大整治力度。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三超一改”、非法违法经营、燃放行为。
(十三)严格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规范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以及失职渎职人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严肃查处、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十四)改进安全监管督查方式。将生产现场检查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双随机”(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取督查对象、根据企业自查自改台账随机抽查台账所列隐患的现场整改落实情况)抽查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十五)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实施分类监管,在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造船、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失信并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进行多部门、多机构联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