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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已逝,如何办理房产继承

2024-07-08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主观:

一、继承手续要去被继承人 户籍所在地 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来外销的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 登记申请书 》(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其中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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