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以实际损失为限,且不超过损失的30%;赔偿金数额的确定需遵循全部赔偿、财产赔偿、损益相抵和过失相抵原则;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充,违约方需履行、补救或赔偿损失,对方有过错时可减少赔偿金额。
法律分析
一、违约损害赔偿金怎么计算
违约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是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来计算,并且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赔偿金数额确定的原则
赔偿金数额的确定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
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
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3.损益相抵原则
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4.过失相抵原则
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
三、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其归责原则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要的规则原则,以过错责任为其补充的归责原则。对于一方违约的行为,违约方负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赔偿的范围是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对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减少其赔偿金额。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限,并不能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赔偿金数额的确定需遵循全部赔偿、财产赔偿、损益相抵和过失相抵原则。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以严格责任为基础,以过错责任为补充。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范围为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若对方有过错,可相应减少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