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
1、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止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和文件保存要求;
2、电子签名,能够识别签名人、签名时间、防止篡改,能够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
3、身份经第三方有效认证,能够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
但由于普通个人或企业用户实现上述条件过程繁琐,成本高,与电子签名提速降本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普通用户只需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签名系统,即可签订有效的电子签名。这也符合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中的规定:只有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才能保证其流程的公平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