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变更产权人即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房产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女方拿走了双方的结婚证,她自己也不能直接办理离婚。
女方拿走了双方的结婚证是无法办理离婚的,因为若想协议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并且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我名下有一套房,还没有办理证书。现在我想继承一套房地产。我的第一套房是两套吗?
,房子什么情况?有贷款吗
2015年搬迁时,孩子结婚了,拿到了怀孕报告(实际上没有怀孕)。房子按照孩子分得更多,但现在搬迁公司收到了信息,不能批准,不能申请产权证书,怎么办?谢谢X的指导
看具体的需求。迁户口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出生户口申报,新生婴儿出生后30天内,应申报户口、婴儿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非婚生除外)。若是迁出户口办理的,需要提供因调动、投靠、录取等原因,需办理户口迁出(迁往市外)手续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手续1、查找并关注当地派出所微信公众号,以所在辖区的派出所的为例。进入【XX微警】公众号,点击下方的【微警务】进入。2、在【微警务】中,我们看到功能还是比较多,比较全的,因为户口迁移属于户籍、户政这块,所以我们点击第一个【户政服务】。3、我们看到在【户证服务】中有许多业务可以办理和查询,今天主要介绍的是户口迁移,所以点击第一项【户口办理预受理】。4、准备材料。【市内迁移】,这个不同的迁移类型所需要的材料也不相同,如下图,我全部截图发上来,需要的可以进行参考。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最好能够都复印一份带着。结语:以上内容就是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以上内容后,您会对迁户口材料和手续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是有哪些不太清楚的,可以参考以上内容看看。迁户口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出生户口申报,新生婴儿出生后30天内,应申报户口、婴儿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非婚生除外)。若是迁出户口办理的,需要提供因调动、投靠、录取等原因,需办理户口迁出(迁往市外)手续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因为我在异地,现在绿本丢失,受疫情影响不能回原地补办。怎么办理
户口本丢失后应尽快补办,户主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补办的,也可委托办理,委托办理的,必须出具相关委托书或委托证明,且补办户口本应当到户主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由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户口本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户口本的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产权继承变更怎么办理
产权继承变更的办理如下:首先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随后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最后由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