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但有特殊情况。若双方协议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有义务付出时可请求补偿。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若一方侵占共同财产,可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上为婚后财产平分。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当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2、夫妻可以书面协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当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4、离婚时,一方如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