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住所地在本市、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和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等。
【法律依据】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