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在补偿中需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资质证书、拆迁许可证、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征收补偿标准、方式、协调异议规定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双方可订立补偿协议,一方不履行可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被征收人在补偿中要注意的内容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整体方案;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方式;协调异议的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保障与法律规定
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保障与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补偿过程中需要注意多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被征收人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包括合理的补偿金额、补偿方式以及补偿期限等。其次,被征收人应当关注补偿协议的签订和执行,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综上所述,被征收人在补偿中要注意权益保障,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
结语
被征收人在补偿中需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资质、拆迁许可证、补偿标准和方式等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双方应签订补偿协议,一方不履行义务可提起诉讼。被征收人应关注自身权益,确保补偿金额、方式及期限合理。法律还规定了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等。被征收人应注重权益保障,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