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停车场经营业户开业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3、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4、有效资信证明、经济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5、场地平面图;6、停车场与路网位置关系示意图;7、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8、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9、技监部门出具的机械设备安装技术合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