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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的范围有哪些方面?

2024-07-05 来源:意榕旅游网

这段内容主要讲述了关于保证担保范围和期限的相关规定。保证人需承担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偿还责任,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担保范围、质押担保范围和留置担保范围的具体内容也进行了阐述。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6个月,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分析

一、关于保证担保范围的具体内容。

1、主债权及利息: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则保证人需承担偿还责任。

2、违约金:若主债权中包含有违约金条款,则保证人需承担违约金部分的偿还责任。

3、损害赔偿金:若主债权中包含有损害赔偿金条款,则保证人需承担损害赔偿金部分的偿还责任。

4、实现债权的费用:若主债权无法按时偿还,保证人需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例如催收费用、诉讼费用等。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89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保证担保的期限

1、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结语

保证担保的范围和期限是保证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时,保证人需承担偿还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若主债务无法按时偿还,保证人需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例如催收费用、诉讼费用等。抵押、质押和留置担保范围也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其约定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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