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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过户需要什么资料,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2024-07-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协议离婚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双方需共同到场申请登记,如果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中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则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诉讼一般在六个月内结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分析

一、协议离婚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协议离婚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 离婚协议书,详细描述房产分割内容;

2. 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 房产证;

4.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 如果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中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则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二、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放弃房产的一方有协助另一方的法定义务,而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来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如果一方不配合导致过户登记无法进行,获得房产一方可通过法律程序,持有效法律文书进行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诉讼一般在六个月内结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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