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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

2024-07-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安全防范与救护规定

  1. 总则
    1. 制定目的

为将本公司内职工安全防范与救护中各种事项予以合理化、明确化,特制定本规定。

    1. 适用范围

除依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其他安全规章外,涉及安全防范与救护之事项,悉依本规定执行。

    1. 权责单位
  1. 总经理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 员工之安全须知
    1. 个人行为
  1. 切实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定。
  2. 依照作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法。
  3. 非个人所负责操作之设备,不得擅自操作。
  4. 任何时刻不得无故逗留或徘徊于他人工作区域内。
  5. 放置工具、物料于物料架上或其他高处,须确保不绊跤他人或跌落击伤他人。
  6. 若须从高处抛下物体,地面上则应禁止他人通行。
  7. 移动一个设备或物料架时,须先将放置其上之未固定物体取下。
  8. 不得于厂内奔跑、嬉戏、恶作剧或有其他妨碍秩序之行为。
  9. 不可使用压缩气管吹除身上灰尘及将压缩空气管指向他人。
  10. 行走时不要为谋取捷径而穿越生产作业区域、跨越流水线。
  11. 不可在石绵瓦或类似之屋顶上行走。
  12. 不可在工作中之高架吊车下或悬空重物下走动。
  13. 若发现漏油、漏气的地方及已损坏之梯子、平台、栏杆及其他不安全之环境时,请随时报告主管或工安人员。
  14. 不要使用不健全的工具或设备。
  15. 推门出入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撞及对面而来之人。
  16. 安全门出入口及太平梯前后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置任何物品,妨碍通行。
  17.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工具和其他用品。
  18. 上下阶梯或走过容易滑跌之场所须特别小心。
  19. 自觉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
  20. 搬运货物专用之电梯或吊车,禁止人员搭乘。
  21. 每一员工都须将防止意外作为其应尽之责任,并互相劝勉遵守安全须知。
  22. 熟记工作场所之出入口、安全门位置。紧急情况时,必须遵守秩序,接受指挥。
    1. 着装要求
  1. 救火时,操作或搬运热的油类或其他物体时,必须穿着足以遮蔽全身之衣着,并佩戴适当之帽子,不得将袖子、裤管卷起。若为安全防护须穿着其他特殊之服装,亦须购置使用。
  2. 在禁烟区域内禁止穿有大马钉之鞋子。
  3. 操作或修理转动机器或在近旁工作者,不应打领带、悬垂袖口或穿过宽之衣服。
  4. 使用砂轮或其他无覆盖装置之高速度转动机械时勿带手套。
  5. 女性员若留长发,须配戴头巾或帽子。
  6. 特殊工种应依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7. 作业现场人员不可穿高跟鞋。
  8. 不穿着过于宽大或有悬垂装饰之衣裙。
    1. 电气设备
  1. 非指定之工作人员不得开动电机及其他电动机械,见有故障或不正常之情况,应即通知有关单位。
  2. 保险丝熔断时,应通知生技人员修换,但遇紧急状况且电压在220伏特以下(包括220伏特),可由主管指定人员修换。
  3. 所有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其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路应定期检查确保接触良好。
  4. 不要擅自修理电气线路及设备,见有故障可过热、火花或电机冒烟应随即切断电源,报告主管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5. 临时电线使用前必须加以检视,有无绝缘不良、破皮等。避免将其绕于手臂或身体任何部位携带。
  6. 不可将身体或托运物质与电线相接触。发现由电线杆上落下之任何电线,应立即通知电工人员处理。
  7. 再度发生保险丝熔断或控制器跳闸必有原因,应先报告主管或由生技部电工处理。
  8. 电气机械之加油均应适量,过多过少都易于生事。
  9. 临时电线切不可横跨走道及通行,或浸入油水中。
  10. 若立于潮湿的场所或金属物上,不可用潮湿的手去接触电气设备及其带电部位。
  11. 外人不应擅入变电室及设有围栏之变压器室。
  12. 凡有电线通过工作场所之地面,如有人来往必须加以安全掩盖。
  13. 不得用铜线等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 消防
  1. 严禁使用汽油或低燃点之石油分馏物洗涤机器及其零件。
  2. 任何时刻不得在严禁烟火区域内吸烟或携带明火源。
  3. 搬取或携带汽油、煤油及各种易燃物,限用安全油罐或其他盖妥之金属容器。
  4. 一切消防设备,不得用非消防目的之工作上。
  5. 器材物料之堆存,不得妨碍消防设备之取用。
  6. 油类物品或电线着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砂土、地毯等物扑灭,不可用水灌救。
  7. 使用气割、电焊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远离易燃物,准备灭火器材,并由专人监视。
  8. 烟头应放置于烟灰缸内。
  9. 做好工厂5S工作才是消防之上策。
  10. 其他可参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工作场所之清洁
  1. 保持所有的走廊、过道、阶梯、工作台通行无阻。
  2. 油类或化学物溢漏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或冲洗干净。
  3. 废物垃圾不应堆积于作业区域或办公室内。
  4. 地面经常保持干净平坦,一有损坏应即修补。
  5. 工具用毕,归还原处。
  6. 不要堆放酒瓶或脏衣服于抽屉中或工作场所内。
  7. 养成人人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的良好习惯。
  8. 整顿工作场所,让每件物品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并井然有序。
    1. 安全维护及标志
  1. 挖掘洞穴,于工作完成前需暂离开或搁置时,须用跳板掩盖或设围护栏杆。
  2. 为搬运、修理设备等工作之便利需暂拆除地板、地面人盖孔或栏杆时,应设法加以适当的围护,待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
  3. 一切设备及围护栏杆,不得用作支架或捆缚起重绳索。
  4. 在人行道、通道或可能有人通过之场所上方工作,不论其工作是在楼梯上、平台上或管架上,一律应设有人在上面工作之警告牌于醒目地方。
  5. 存放或使用强酸、强碱、汽油及其他危险物品之场所及设备均应设立危险标志。
    1. 修理机械及工程设施
  1. 非自身操作之机器或未经授权操作之机器一律不得擅自操作。
  2. 不对转动中之机器作较大之修理工作。若须在转动机器之附近工作,则人员与机器间须设有适当之围护。
  3. 除正常操作上必须之调整外,一切调整或加油等工作,均应待机器完全停下后行之。
  4. 不以手去摸触机械的转动部位。
  5. 禁止使用不适当的代替品,例如以汽油桶充作支架或工作台,以扳手当锒头,以木箱当梯子等。
  6. 人员不许搭乘吊车或起动车辆悬吊或搬移中之目的物上。
  7. 各种起重吊车及启重机械之操作人员应注意他人之安全,使用适当之信号或音响,使他人注意,并设法保持钢索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8. 在严禁烟火区域内所使用之临时灯,其玻璃罩之外围须有金属栏之保护装置。
  9. 非事先征得经管主管之同意,他人不得在酸碱、有毒及易燃气体、高压之设备上从事任何修理或调整等作业。
    1. 有毒物质
  1. 操作强酸、强碱、纯碱等有毒物质之工作人员,须接受主管之工作教导并使用适当之保护设施。
  2. 有毒溶液之气体仍属有毒,操作人员应设法避免吸入此类气体。
  3. 取用酸、碱等化学物之工作人员须戴橡皮手套、安全眼镜,有时尚须使用面罩、橡皮裙或胶鞋,事前须与主管商量决定之。
  4. 有毒物质宜贮藏在阴冷通风之处且容器内不呆混入易燃性物质。
  5. 有毒物质应轻拿轻放,应留有伸缩余地。
  6. 充装溶液不宜装满,应留有伸缩余地。
  7. 若遇漏出时即用水将漏出之物冲去。
  8. 修理空桶时,应事先彻底洗涤干净。
  1. 救护须知
    1. 急救与护理
      1. 急救要则
    1. 急救人员在事前应接受纯熟之训练。
    2. 伤者于救离灾区后,应迅速施救,并驱散周围无助于伤者之一切闲人。
    3. 使伤者处于适当安静之位置,并解开其衣服及领扣使其呼吸舒畅。
    4. 检查受伤部位,迅速设法止血。
    5. 伤者发生窒息情形,应先行人工呼吸。
    6. 不可移动受伤者并应注意保温。
    7. 腹部受伤者或神志不清者不可给予任何饮料。
    8. 勿使伤者看到其受伤部位,以免惊恐而使伤势转剧。
    9. 勿对伤者或旁观者作伤势之陈述,并尽量使受伤者感到舒适。
    1. 现场伤患救护
  1. 火中救人,营救者须先将自己的衣裤浸湿,并以湿巾缠裹头部。如营救者衣服着火,可倒地滚熄,切铁慌张奔跑;如伤者衣服着火而不能打滚时,应即取棉被等覆盖使火熄灭。
  2. 救护中毒伤者,如需进入有毒气体充塞之场所,应佩戴防毒面罩并使用安全索,一端绕住营救者手臂,另一端由室外救护人员拉住,以防万一中毒时,可立即救出。
  3. 救护触电伤者时,如电气开关近身,可立即切断电源,或者使用长而干之手杖、干木棍、干绳索、干布或其他良好绝缘体,使伤者与电源分离。
  4. 救护卷入转动机器之伤者时,应先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运转,而后尽速将伤者移出。
    1. 出血急救
      1. 出血之类别
  1. 毛细管出血

血液呈点状徐徐冒出,正常凝结成血块,数分钟内可止血。

  1. 静脉出血

血液均匀徐缓外流,呈暗红色,若压迫其中枢端,则血液量增加,压迫末梢端,则血流量减少。

  1. 动脉出血

血如泉涌,或呈线状喷射,喷射之节律脉膊一致,血色鲜红,不易闭止。

  1. 内出血

常发生于胃或肺,当发生于明胃时,常呕吐黑咖啡色血液,如伤及肺脏,则常咳出红色泡沫血液。

      1. 止血法
  1. 毛细管出血

用绵纱绷带压盖伤口,以防止污物进入。

  1. 静脉出血
  1. 用直接压盖或绵纱绷带压盖伤口,如出血较大,无法直接压盖控制时,则须施压力于伤处之过错心端止血,如仍无法止血时,则使用动脉止血法止血。
  2. 令伤者躺卧抬高出血部位,松解衣服。
  3. 注意保暖,以防休克。
      1. 动脉止血

止血时常用下列方法:

  1. 强屈伤肢

此法止血仅用于肘关节以下部位之肢体出血,以纱布垫置于肘窝,强屈其关节,并以绷带紧缚之。

  1. 直接加压

以绵纱绷带覆压伤处止血。此法仅用于少量出血。亦有以手指压于伤口者,但常无效且易传染,故极少用。

  1. 止血带之应用

凡具有适当强度并可产生压力,可控制流血的任何物品,皆可用作止血带,但不得过窄,至少须两寸宽,在血管上使用一平滑坚硬物体,用布包裹以使压力集中。

  1. 指压法(或称间接压迫法)

以手指施压力于动脉以控制出血。身体各部位有许多地方,动脉接近表皮,可用手指压紧动脉,以截断液流通。

    1. 压背举臂法
      1. 实施前的准备
  1. 不要浪费时间,要沉着准备,愈快愈好。
  2. 将伤者俯倒,而朝在,两手超伸头部,两肘弯曲,两掌互相重垒,臂向外,面颊枕于掌背。
  3. 松解患者颈部、腰部的过紧衣钮,除去其口内污泥、假牙分泌物,使伤者呼吸通畅。
  4. 用衣被垫盖伤患者身体,以保持温暖。
  5. 救护者应视何种姿势较易取得平衡而跨下一膝,横跨于伤患者之头部。
      1. 压背举臂之动作
  1. 救护者两手张开,平放于伤患后背之腋窝下部,拇指相触,余指均指向外方张开。
  2. 救护者上自徐徐向前俯伏,手臂伸直,直至双臂与地面几成垂直时为止,因而产生下压力量。
  3. 救护者上身后倚,逐渐减降手臂上之力量,双手沿臂部上滑,握住伤患者之两肘,上身继续后倚。
  4. 救护者上身后倚时,将伤患之两肘向怀中紧拉,直到感到伤患双臂吃力为止。
  5. 将以上四点动作,以每分钟十二次之速度反复实施,切忌中途停止,除非已恢复自然呼吸或医生已断定伤患死亡。
  6. 如救护者必须换人时,切忌失去压下与上提的规律运动,接替救护者亦须跪于一侧,并保持同一时间之呼吸运动。
      1. 施救后之处理
  1. 伤患者虽恢复自然呼吸,但非表示可以停止救护工作时常有暂恢复后,再度停止呼吸之情形发生,故必须注意观护,如自然呼吸停止,应立即得做人工呼吸。
  2. 当伤患者能够自动呼吸时,救护者应配合其呼吸速度,连续施行直到大量呼吸才可停止,此动作有时会延长至四小时以上。
  3. 伤患者苏醒后,应保持静卧,不得允许其站立或坐起,如医生仍未到达,可给予少许兴奋剂,如一茶匙酒掺和于一小杯开水或咖啡、茶等热饮料中,使伤患者保持温暖。
    1. 休克急救
  1. 使患者仰卧于适当位置,脸部苍白者头部放低,潮红者垫高。
  2. 解除胸部一切紧着衣物。
  3. 设法止血并保持呼吸道之通畅。
  4. 在症状未消除前,或继续恶化时,切勿移动或运送。
  5. 使患者安静,并覆盖毛毯保持其体温。
  6. 胸部开放性伤口,应尽速封闭。
  7. 急速请医生至现场施救。
    1. 创口急救
  1. 利用有效止血法止血,有休克症状者,先处理休克,呼吸停止者先行人工呼吸。
  2. 保温,供给新鲜空气。
  3. 剪除受伤部位周围之衣服。
  4. 禁止以不清洁物或手指接触伤口。
  5. 勿滥取伤口内之异物,倘伤口表面沾有污秽泥沙等需取出时,可用消毒夹子取出,否则不取出为佳。
  6. 伤口周围应用碘酒涂擦消毒。
  7. 在可能范围内允许脱衣服时,应先脱无创伤一侧之衣服,以免摇动伤口。
  8. 给止痛药,使伤者安静。
  9. 从速请医生治疗。
    1. 灼伤急救
      1. 火伤
  1. 有休克症状者,应先处理休克。
  2. 切勿用任何不清洁物刺破水泡。
  3. 范围较小之火伤,可用消毒黄石蜡纱布敷于伤处,盖上两层纱布,然后包妥即可。
  4. 勿于伤处涂抹油脂或油膏,因为有时这些油脂不仅不能防菌,反而会增加医生洗净该类油脂之麻烦。
  5. 受伤情形严重者,应速请医生治疗。
      1. 硫酸灼伤
  1. 任何部位遭受灼伤进,均应于受伤附近取大量清水冲洗。
  2. 眼睛灼伤,最好用水冲倒在伤者头上,让水流入眼中,而将硫酸冲去。
  3. 灼伤处不可涂油膏。
  4. 如酸液泼于衣服上,应尽速浸入水中或剪下。
      1. 烧碱灼伤
  1. 衣服沾有碱液,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后,脱去衣服。
  2. 皮肤灼伤时,应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毛巾找干净后再涂抹橄榄油。
  3. 碱液入眼,应以水冲眼,然后请医生治疗。
    1. 触电急救
  1. 首先应切断电源,在未确知电流切断前,不可赤手拉触伤者。
  2. 注意伤者呼吸,如呼吸停止,应行人工呼吸。
  3. 宽解伤者衣服及一切束带,并以毛刷或干毛巾摩擦全身皮肤,使毛细管恢复功能。
  4. 移置伤者于阴凉地区,如伤者未失去知觉时,可给予少量咖啡精等兴奋剂。
    1. 善后处理
  1. 轻微伤害之详细调查与报告非常困难,主管与伤者,均厌恶此项调查,伤者甚至不愿治疗,为避免类似事故再度发生,调查进主管与伤者均应详细说明原因,以便检讨改进。
  2. 主管人员与工安课人员应经常与医务单位接触,由医生或护士之合作确定需要详细调查之案件。
  3. 当意外发生而人员受伤时,首先应急救受伤人员,并予适当处理,除非受伤情形轻微,应尽量避免向伤者询问以使伤害者舒适,便于医生及急救人员作适当急救,同时可使受伤人员安静思索,待其精神平静时再予询问,较为妥当。
  4. 工作单位主管于发生事故后,应会同工安课人员前往发生地点协助医生以确定伤害之可能范围,观察现场及听取现场人员口述意外情况,尽可能保留现场,以便调查研究。发生单位主管应将发现之事实详细填写研究报告,并确定防范措施。
  1. 注意事项
  1. 本公司安全卫生教育,应列入员工教育训练课程,每年定期举办。
  2. 本公司新进人员于报到前须至正规医院接受体格检查,在职员工则视需要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3. 本公司员工如有违反本规定者,除以本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处理外,将视情节依照国家相关法令处罚。

安全事故报告报告书

日期:__________

事故内容

 

发生单位

 

发生地点

 

见证人

 

事故者

 

发生日期

     

发生时间

上午    

下午    

 

 

 

 

 

责任者        

 

 

 

责任者        

 

 

 

责任者        

       认可:             审核: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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