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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公司的程序

2024-07-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设立合资公司的程序

 

步驟

名稱

時間要求

文件資料

備注

1

由中方合營者將項目建議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1. 項目建議書;
  2. 專案各方的合作意向書;
  3. 外商資信情況調查表;

4、審批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項目建議書容見附件一

2

向工商局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當場對申請預先核准的企業名稱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的決定。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的有效期爲6個月,有效期滿,核准的名稱自動失效。

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應當載明企業的名稱(可以載明備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投資人名稱或者姓名、投資額和投資比例、授權委託意見(指定的代表或者委託的代理人姓名、許可權和期限),並由全體投資人簽名蓋章。

 

3

環保、消防、衛生、土地管理部門對設立公司的意見

 

 

 

4

由合營雙方將可行型研究報告報外經貿部門審查同意

審批機關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90天之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定。

  1. 可行性研究報告;
  2. 專案建議書及批准文件;
  3. 專案各方所在國政府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4. 外市場需求情況調研、預測報告;
  5. 有關主管部門對專案所需原材料、資金的安排意見;

6、審批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可行性研究報告容見附件二

5

簽訂協定、合同、章程

 

中方合營者和外國合營者各方授權代表,簽訂協定、合同和章程,定董事長、副董事長人選名單,並與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場地使用權等事宜。

合同、章程容見附件三、四

6

向對外經貿部門正式提出設立合營企業的申請

審批機關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個月定批准或不批准。

  1. 設立合營企業的申請書;
  2. 合營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 由合營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營企業合同和章程;
  4. 由合營各方委派的合營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人選名單;
  5. 中方合營者的企業主管部門和合營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設立該合營企業簽署的意見。

外商投資專案的合同、章程經審批機關批准並頒發批准證書後,標誌著專案審批的最後完成。

7

向工商行政部門登記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經審批機關批准後,申請者應在收到批准證書之日起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設立登記。登記主管機關自受理申請人設立登記全部文件、證件之日起30日內,做出核准登記或不予核准登記的決定,經核准登記的,按規定收取登記費後,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由登記主管機關發佈公告。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爲外商投資企業的成立日期。

 

  1. 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登記表》;
  2. 《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 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准文件;
  4. 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證書(副本原件一份);
  5. 投資者所在國家(地區)政府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6. 投資者的資信證明(應由同該投資者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中方投資者爲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應提交國有資産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産産權登記證明);
  7. 董事會名單及董事會成員、正、副總經理的委派任職文件及上述人員的簡歷、身份證明;
  8. 企業住所使用證明;
  9. 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8

向公安局申請製作企業印鑒

 

 

 

9

向技術監督局申請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10

與國土局簽定土地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証書

 

 

提前申請,但拿到營業執照後才能簽合同

10

開設銀行口,辦理驗資

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繳納第一期出資

 

可同時進行,每一項注工作所需時間都較短,一般幾個工作日。

海關注

 

 

務登記

 

 

外匯登記

 

 

財政登記

 

 

申請用工

 

 

商檢手續

 

 

動植檢手續

 

 

保險手續

 

 

出入境手續

 

 

 

★ 請注意:

  1. 按《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的規定,非限制類專案由外經貿部門將外商投資專案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合同、章程合併審批。
    2、超過市審批許可權、産品涉及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國家統一管理的專案,由外經貿局按許可權上報審批。
    3、外商投資企業名稱使用“?省”或“中國”字型大小的,必須到省工商局或國家工商總局核准。

 

 

 

附件一:

專案建議書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1.合營中方基本情況,包括中方合營單位名稱,生産經營概況,法定地址,法定
代表人等。

  2.合營目的,要著重說明出口創匯、引進技術等必要性和可能性。

  3.合營外方基本情況,包括外商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國籍。

  4.合營範圍和規模,要著重說明專案建設的必要性,産品的國內外需求和生産情
況,以及産品的主要銷售地區。

  5.投資總額,指合營專案需要投入的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之總和。

  6.投資方式和資金來源,包括合營各方投資的比例和資金構成的比例。

  7.生産技術和主要設備,主要說明技術和設備的先進性、適用性和可靠性,以及
重要技術經濟指標。

  8.主要原材料、水、電、氣運輸等需要量和來源。

  9.人員的數量、構成和來源。

  10.經濟效益,並著重明外匯收支的安排。

 

 

 

 

 

 

 

 

附件二:

可行性報告主要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基本概況。

  (1)合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2)合營各方基本情況,包括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
務、國籍(中方要說明主管部門);

  (3)合資企業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包括合營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期
限;

  (4)合營期限和合營各方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比例;

  2.産品生産安排及其依據。國內外市場情況預測,以及國內目前已有和在建的生
産裝置能力。

  3.物料供應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據。

  4.專案地址選擇及其依據。

  5.技術設備和工藝過程的選擇及其依據(包括國內外設備分配的安排)。

  6.生産組織安排(包括職工數、構成、來源及經營管理)及其依據。

  7.環境污染治理和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及其依據。   8.建設方式、建設進度安排及其依據。

  9.資金籌措及其依據(包括原廠房、設備入股計算的依據)。

  10.外匯收支安排及其依據。

  11.技術經濟效益的綜合分析

 

 

 

 

 

 

附件三:

合營企業合同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合營各方的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和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

  2.合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3.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出資的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轉讓的規定;

  4.合營各方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   5.合營企業董事會的組成、董事名額的分配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
理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和聘用辦法;

  6.採用的主要生産設備、生産技術及其來源;

  7.原材料購買和産品銷售方式,産品在中國境內和境外銷售的比例;

  8.外匯資金收支的安排;

  9.財務、會計、審計的處理原則;

  10.有關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

  11.合營企業期限、解散及清算;

  12.違反合同的責任;

  13.解決合營各方之間的方式和程式;

  14.合同文本採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條件。

  合營企業合同的附件,與合營企業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四:

合營企業的章程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合營企業名稱及法定地址;

  2.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合營期限;

  3.合營各方的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

  4.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額轉讓
的規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

  5.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劃,董事的任期,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職責;

  6.管理機構的設置、辦事規則,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和
任免方法;

  7.財務、會計、審計制度的原則;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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