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如下证件材料: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一、违章不处理的后果如下: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赔偿。
二、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如下:
1、闯红灯,闯红灯一次性扣除6分;
2、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 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 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 0 % 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酒后驾驶,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
5、超速行驶,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 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行驶证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现金和信用卡。若是电子违纪,去有关部门解决完之后的15天后未去银行交纳罚金的,会有滞纳金;若是现场违纪,从开罚金单子的那天起的15天后如不去银行交纳罚金,同样会形成滞纳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