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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闵行 劳动仲裁

2024-07-11 来源:意榕旅游网

在上海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一、工伤认定后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被公司辞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流程是: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三、劳动仲裁的步骤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步骤是: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开庭审理,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4、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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