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返贫离婚天价彩礼能否返还?根据《民法典》和最高法院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禁止包办、买卖婚姻、重婚、同居,以及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解除婚约或离婚后,根据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需满足双方离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支持符合条件的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一、因婚返贫离婚天价彩礼能否返还
因支付彩礼致贫的情况离婚时可以要回彩礼。因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支持诉讼请求: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解除婚约或离婚后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解除婚约或离婚后能否要求返还彩礼,要分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二)、(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于因婚返贫离婚天价彩礼能否返还的问题,如果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法院会支持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及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也得到了强调。因此,在解除婚约或离婚后,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