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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赔偿需解决新房质量问题

2024-07-09 来源:意榕旅游网

房屋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买受人有权自行修复,费用及期间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质量问题包括结构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使用。购房人可拒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房屋交付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时间过长,买受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并且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的相关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赔偿标准?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二、什么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的情况: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房屋交付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时间过长,买受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并且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的相关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同时,根据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此,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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