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一直放,可以放在教育局两年,两年之内是需要领出去的。 超过两年期限,如果不去处理档案,档案就会变成死档。
法律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进一步优化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 实行“一生一档、专人专寄”。毕业生档案可采取邮政特快专递“一生一档、专人专寄”的方式,各市邮政分公司对每份毕业生档案进行单独封袋、单独邮寄,并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全、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