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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过错方主张离婚,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2024-07-09 来源:意榕旅游网

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根据证据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若证据不足则不会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过错方可提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如重婚、家暴、吸毒等行为,分居满2年等。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后果是需要证明感情破裂,列出相关证据,但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一、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1、过错方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若是过错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后果

实际上,过错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只是离婚的请求不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要获得法官的支持,原告需要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就需要列出以下的证据: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者与他人重婚;

2、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的行为;

3、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超过两年;

4、一方存在吸毒、赌博等恶劣行为,而且屡教不改。因此,就算原告存在过错,原告也可以通过列出上述的证据,证明双方无法继续婚姻关系,从而得到法院的离婚请求支持。但是,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为在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过程中,过错方因为已经举证证明自己存在过错,这就给了对方机会,向自己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判决取决于是否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若过错方能证明重婚、家庭暴力、吸毒等恶习,或感情不和分居超过两年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然而,无过错方也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此,虽然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但需提供证据以证明感情破裂,同时也需面对可能的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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