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改房中的工龄优惠,离婚后需协商或由法院分割。分割原则包括合法、照顾子女、无过错、平等、男女平等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另一方需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未成年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需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需考虑子女身心健康,可中止探望的权利。
法律分析
房改房中的工龄优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后续离婚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决定,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协商的,由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过错方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向其要求损害赔偿。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具体如下:1、合法分割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4、平等均分原则;5、男女平等原则;6、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离婚后的子女关系:(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