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辩护人应该在审理中尽可能地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辩论,从而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如果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存在瑕疵或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辩护人可以要求排除这些证据或者提出反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辩护人有权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举证进行质证、辩论,并发表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应当认真听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的罪行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人在审理中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对公诉人提出的重要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和利益,确保审判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