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出具离职证明,否则需支付赔偿;离职证明可用于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失业金、转移人事关系等;公司一般不会查离职证明真伪,但原单位需保存至少两年备查。
法律分析
一、企业如果裁员有离职证明吗
1、员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滞后拿到离职证明的,由原单位承担相应的薪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二、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三、公司会不会查离职证明
公司是不会查离职证明的真假的,其实离职证明的意思就是与上一个工作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一个证明,为了以后不产生相关问题的一个证明材料,但是离职证明必须要有人力资源部的公章才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会去查离职证明的,但原单位需要对离职证明进行保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结语
离职证明是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该证明。离职证明对员工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解除合法性,便于申请失业金或找新工作,并可用于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方面的转移。尽管公司一般不会主动查验离职证明的真实性,但用人单位需要保存离职证明至少两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