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找不到被告,法院可公告送达诉状,但原告需承担费用。公告是指在被告下落不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采取的措施。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无义务公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公告送达后60天即视为送达,需在案卷中记录原因和经过。
法律分析
一般起诉后,找不到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状。原告承担费用。所谓的公告是指发布关于受理案件的意思还是民诉法中的公告程序。如果是前者,法律没有这个规定法院有这个义务。如果是后者,公告是指在被告方下落不明,使用其他程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不符合上述答情形,法院自然也不会公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权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拓展延伸
法院公告的效力及其对被告本人的影响
法院公告是法院在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下,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公众传达相关信息。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视为对被告的合法通知。公告后,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一系列程序,如等待一定期限、公告声明等。如果被告没有及时回应或出庭,法院可能会依据公告内容作出判决或裁定。然而,公告并不意味着被告本人一定会收到通知,因此被告应尽力关注法院公告,确保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以避免对自己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结语
公告送达是法院在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下,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公众传达相关信息。公告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视为对被告的合法通知。经过一定期限后,法院可能会依据公告内容作出判决或裁定。被告应尽力关注法院公告,确保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以避免对自己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档案所有者有权公布。
公布档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