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而实践合同需要在交付标的物后才能成立。此外,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对当事人义务的规定也有所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则产生违约责任;而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法律分析
一、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区别有哪些
1、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
二、诺成合同区分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意义有哪些
1、两者成立或生效的时间及要件不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在成立或生效的时间及要件上的不同是“区分论”设置的一种划分标准,不能以这种划分的标准作为划分后所具有的意义;
2、对当事人义务的规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的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虽然是很容易被混为一谈的,但是其实还是有差别的,要从两者的成立和生效时间上找出不同。举例来说买卖合同就是诺成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则成交。而借贷、运输、保管合同就是实践合同的范畴了。
结语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在成立和生效时间上存在差异。诺成合同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即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需要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后才能成立。此外,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将产生责任;而实践合同中的交付行为只是先合同义务,并不会产生违约责任,只构成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因此,尽管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容易混淆,但在成立和生效时间上存在明显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