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住不需要全额交物业费,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缴费方式。居住前1年交50%,1年后无论居住与否都要全额缴纳;空置房直接入户可缴纳70%;装修好但未入住需交100%,否则违约;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或未卖出的房子,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物业的职责包括履行合同、接受监督、提交业委会审议、接受政府监督指导。
法律分析
房子不住不需要全额交物业费。
房子不住交物业费的方法如下:
1、刚拿房未装修入住,1年内可交50%的物业费,1年后不管居住与否,均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2、不打算装修直接入户的空置房,可缴纳70%的物业费;
3、房子装修好,未入住,需要交纳100%的物业费,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开发商交房不准时或房子已交房,但开发商未卖出,物业费由建设商承担。
物业的职责和义务如下: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拓展延伸
房屋空置期如何减免物业费?
房屋空置期如何减免物业费?在房屋空置期间,减免物业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与物业管理方协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出租广告、租赁合同等,以证明房屋确实处于空置状态。其次,可以申请暂停物业服务,暂停期间不收取物业费。还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减免物业费的政策,如在特定条件下享受减免或优惠政策。此外,可以积极寻找租户或进行房屋出租,以减轻经济负担。总之,在房屋空置期间,与物业管理方和政府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可以找到减免物业费的解决方案。
结语
合理减免物业费,是房屋空置期的有效方式。可通过与物业管理方协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暂停物业服务或申请政府减免政策等途径,减轻经济负担。在空置期间积极寻找租户或出租房屋也是一种解决方案。房屋空置期的物业费减免,需与物业管理方和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共同寻找解决之道。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