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伤残鉴定八级划分标准: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损;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4.1.1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5.8.1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