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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是否有责任在工作中突然死亡

2024-07-09 来源:意榕旅游网

员工上班突然死亡算公司的责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XX工作三十年,单位突然说没有底薪,必

如果只是暂时的扣除工龄工资,用人单位没有下达正式的降薪决定的,一般不算降薪;如果用人单位因员工违纪、不胜任工作等行为下达了正式的降薪决定,则算是降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您好工人在工作期间突然脑梗死工厂是否负责?

法律分析:工人在工地上突发脑梗老板应该负责。工人在施工工地突发脑梗塞,这属于工伤的范畴,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的标准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购买的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父亲在工作中突发心肌梗死公司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都是有责任的。如果未发生死亡后果,不符合相关条例中关于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法定条件,不构成工伤,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付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对该病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应按照过错比例与该受害员工分摊侵权赔偿责任。若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自杀的除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请问在工作中造成旧病复发的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一些责任

因工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员工一般是应该承担责任的。但是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退休后在企业值班期间突然脑出血死亡的企业是否有责任?

法律分析:员工上班突然死亡算公司的责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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