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高息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主要从以下方面防范非法集资行为。
第一、核实吸收资金业务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公众可通过政府网站和工商等部门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机构或公司,是不是可以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如果不具备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经纪公司”、“拍卖公司”、“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这些公司国家法规政策明令严禁吸收公众存款,它们就不具备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至于以“预售房”、“好项目”等为名吸收存款的公司,就更不具备主体资格。广大群众如果把钱存在这些公司,其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
第二、看回报是否过高。利大催本这是千年古训,投资的规律是风险和收益成正比例,收益越高风险越大,理性的投资是追求低风险下的稳定收益。面对形形色色的投资品,广大群众判断到底是不是非法集资,其中重要的标准之一是看其承诺的回报是否过高。最简单的方法是对照不同时期的银行存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利率。目前,正规金融机构销售的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其年收益也不会超过10%,如果企业或个人未经权力机构批准以超过10%的年收益吸收存款,就有非法集资的嫌疑。事实证明,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区鄂尔多斯石小红、包头金利斌非法集资案,其承诺回报都在30%以上。按照我国相关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不要被所谓的高回报所蒙蔽,要理性投资,避免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钱受到损失。
第三、看是否阳光操作。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非法集资往往具有隐蔽性,其主要方法是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形成一个吸收存款的网络,吸收存款行为不敢公开,没有签订正规的或经过公证的合同和凭据,其存款一开始按承诺返利,其后不履行承诺。或编制所谓“好项目”在地下操作,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让一些群众的财富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损失。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购买那些在市场上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千万不可参与“黑市交易”。
第四、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的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投资者也能够了解自身的钱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而非法集资吸收的资金,存入资金者很难知道其投资的钱干了什么,不知去向,在朦胧中就中了高回报的圈套。所以广大市民在选择怎样的投资时,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不要盲目听从。
首先非法集资行为它是指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或者是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到筹资活动,这种筹资活动是非法吸收他人的资产或者是发行股票,但是到了约定的时间并没有还本付息的一种行为。